现场一 襄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5月17日21时,该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古韩大道开展夜查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郝某身上散发着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郝某的驾驶证于2024年6月初次申领,尚在实习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郝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处罚。
·刘鹤·
现场二 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交警大队辖区
5月17日8时,该大队民警在辖区曹安线5公里处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民警要求驾驶人李某出示驾驶证,其言辞闪烁,始终无法提供。
经进一步核查,李某仅持有C1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格,属于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9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田皓·
现场三 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5月17日19时,该大队富庄中队民警在辖区322省道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即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经民警询问得知,车内驾乘人员均为附近某工地的工人,认为路途不远,所以收工后便挤在一辆车内出行。
随即,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对超员乘客安全转运作出妥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郭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暴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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