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如过错责任原则及赔偿顺序(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按过错比例分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明确责任划分标准,例如逃逸或破坏现场可能承担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细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规范事故处理流程,包括现场取证、责任认定书制作等。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认定核心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其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一方过错全责;多方过错按主次、同等或次要分担)。
因果关系判定:需分析违章行为(如酒驾、超速)与事故后果的直接关联性。
特殊情况处理:无过错时属意外事故,各方无责;故意制造事故则承担全责。
辅助证据依据:
现场证据:包括刹车痕迹、碰撞部位、监控视频及目击证词,用于还原事故真相。
车辆技术状况:如刹车失灵或违规装载,可能影响责任分配。
客观因素考量:路况、天气等环境因素纳入责任评估。
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形:
机动车之间事故: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如主责70%、次责30%);双方均无过错,可适用公平责任分担损失。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方承担更多举证责任,需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如行人闯红灯)才能减轻自身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综合以上依据,确保公平合理。
(朱海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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