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产生矛盾。从“上坟规矩”的手足之争,到“宅基地边界”的邻里反目,无论是家庭内部因传统习俗引发的争执,还是邻里之间因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都因情绪失控,最终暴力升级,演变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被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这一罪名为何成为案件的最终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在“手足血案”中,哥哥赵大在弟弟失去反抗能力后,仍用水泥砖猛砸其头部;“邻里命案”中,赵某某在孙某某倒地失去反抗后,仍持铁锨连续击打其头部。这些行为均体现被告人对被害人生命的漠视,起初可能只是“教训一下”的想法,但后续持续施暴的行为,已明确构成“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
两起案件的导火索,都与“民间习俗”“生活规矩”相关:哥哥赵大因弟弟“独自上坟坏了规矩”上门理论,邻居孙某某因“宅基地通道被占”引发争执。这些看似关乎“情理”“面子”的小事,为何不能成为双方暴力相向的借口?
我国法律规定明确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禁止任何人为了所谓的“规矩”“面子”,采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无论是家庭中的“上坟习俗”,还是邻里间的“宅基地边界”,本质上都可通过理性方式解决纠纷。家庭内部可通过协商沟通、长辈调解或者向村委会寻求帮助化解分歧;邻里间的宅基地争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向村委会、乡镇政府申请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划清两家宅基地。
然而,案例中的当事人却选择用“拳头”“棍棒”代替“沟通”“法律”,将“民间规矩”凌驾于法律之上,最终从“理亏”变成“犯罪”。这警示我们: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底线,珍惜当下莫冲动。任何习俗、规矩都不能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理由,遇到有问题、有争议时,要选择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当遇到矛盾时,要沟通优先、理性解决,遇事“冷静三分钟”,避免陷入“言语互怼到肢体冲突”的恶性循环,可通过暂时离开现场、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要敬畏法律、拒绝暴力,切勿因“面子”“气不过”突破法律底线,否则必将付出沉重代价。要主动寻求帮助,善用法律途径,遇到无法自行化解的纠纷,可向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法院等机构寻求帮助,必要时可咨询律师或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而非以暴制暴。请记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不会因个人的“一时糊涂”而网开一面,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
回顾两起案件,从“口角”到“命案”的暴力升级,情绪失控绝非“免罪金牌”。“情绪激动”“一时冲动”不能成为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即使被告人事后后悔,也无法改变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事实。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生活的“安全线”。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些血淋淋的教训中警醒,要增强法律意识,知法懂法才能守法,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敬畏法律、克制情绪,学会理性处事、依法维权,别让一时的冲动,毁掉多年的情谊;别让无谓的争执,取代彼此的包容。多一点理性,少一点冲动;多一点法律意识,少一点侥幸心理,才能让生活始终走在安全、合规的轨道上。
(王涵整理)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