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一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五大队辖区
12月13日20时许,该大队民警在辖区故县街道办事处附近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汽车驶入检查点,民警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车窗摇下瞬间,浓烈酒气扑面而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当晚薛某在饭店就餐时喝了点酒,自认为“喝得不多”,便侥幸驾车回家,结果途中被民警逮了个正着,薛某对此懊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薛某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魏董·
现场二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八大队辖区
12月13日13时许,该大队店上中队民警在辖区长襄线东白兔村路段设卡检查,在对一辆大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韩某某神色慌张、眼神躲闪,并闻到驾驶室内有淡淡的酒味,随即示意韩某某下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韩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韩某某懊悔不已。他坦言,当天中午与朋友聚餐时喝了几杯酒,自认为“喝得不多不影响驾驶”,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韩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田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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