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一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六大队辖区
2月7日14时许,该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长陵线韩川村路段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人郭某某身上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郭某某懊悔不已。据其交代,当天中午他与朋友聚餐时饮用了约三两白酒,自以为午后时段不会有民警检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行驶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郭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李卿萍·
现场二 平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辖区
2月7日13时许,该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平龙线西沟村附近路段开展春运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载货车厢内站着1人,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据驾驶人许某某称,载货车厢内所载人员为随车卸货工人,因驾驶室核定载客人数已满,为图一时方便,便让工人站在载货车厢内,没有意识到此举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许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秦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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