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职工: 金海潮、李世光、 张健、 芦炜、 李荣、 王新刚,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1日通过报纸通知以上六名同志。 要求你们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复岗复工事宜,但至今仍未报到。 为规范用工, 公司现依据通知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公告
长治市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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