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潞城市天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煤焦油、精馏残渣及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Pf3EQuKcZFA0QUpKKmjFA 提取码:rfrq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以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潞城市天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潞城区成家川村潞城市天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0355-8128819
邮箱:24976352@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周边村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其中项目名称为:潞城市天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煤焦油、精馏残渣及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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