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一
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11月16日,该大队民警在辖区河头桥路段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形迹可疑,疑似酒驾,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刘某身上有淡淡的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刘某曾于2015年5月7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处,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十日以下的处罚。
·牛慧杰·
现场二
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
11月17日20时,该大队上庄中队民警巡逻至辖区Z801旅游专线40公里处时,发现两辆号牌被遮挡的货车,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人李某某和郭某某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便将泥巴涂抹在前后号牌上,企图蒙混过关。经民警普法教育后,两名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和郭某某分别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并现场监督二人将号牌遮挡物清理干净。
·张晶晶·
现场三
市公安局屯留分局交警大队辖区
11月17日16时,该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辖区228省道路段开展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一辆小轿车临近检查点时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王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神色慌张,说话支支吾吾,在车上翻找很长时间后,只拿出了行驶证。经进一步核查,王某某于2020年11月9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此次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