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农事用火增多,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院长孙龙认为要从3方面着手,预防“跑火”。
一是开展农事用火之前,要向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办理野外用火的审批手续。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要督促用火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要落实监管用火现场的责任人。同时,要事先清理邻近林地和草地的边缘可燃物,形成隔离带。
二是在用火时要关注天气预报,严禁在高温和大风天气用火。一般要在火险天气等级三级以下才能用火,用火时要携带灭火工具,注意看守,要做到“用火不离人、离人不用火”。
三是用火之后,要全面检查用火区域,用土或者水来熄灭余火,并且要确保明火全部熄灭后才能离场,做到“残火不过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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