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攀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犬已成为不少家庭的新选择。然而,伴随养犬而来的,还有那些令人困扰的不文明现象:未清理的犬只粪便污染楼道与路面,深夜或清晨的持续吠叫打破邻里安宁,未牵绳的犬只伤人事件。这些不文明行为正悄悄侵蚀着社区卫生、邻里关系,乃至公共安全,成为城市文明进程中亟待补齐的短板。
文明养犬,从来都不是个人私事,而是关乎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的公共议题。依法登记,按时免疫,是养犬人应履行的法律责任。我市已出台《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为养犬行为划定了清晰边界——新购、新养犬只需在法定期限内携带有效证件办理登记、领取犬牌,定期到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并留存免疫证明。这不仅是对犬只健康负责,更是对家人及社区安全的基本保障。
文明遛犬,卫生为先。要牵紧“文明绳”,外出遛犬时应为犬只佩戴犬牌,并使用合规牵引绳,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尤其在人员密集区、电梯、楼道等场所,须有效管控犬只,避免惊扰或冲撞他人。要清理“身后物”:随身携带清理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只排泄物,绝不随意遗留,共同守护公共空间的洁净卫生。
科学养犬,减少扰民。要加强对犬只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只持续吠叫、嚎叫等扰民行为,特别是在居民休息时段保持安静。同时主动与邻里沟通,增进理解,若因犬只引发矛盾,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积极解决。
文明养犬,彰显的是居民的道德素养和法治意识;规范养犬,体现的是对公共秩序和他人权益的尊重。人人都是社区环境的守护者,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践行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履行文明养犬承诺,携手共建安全、卫生、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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