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瀚予)新修订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24日,我市召开专题培训会,推动《条例》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全市物业领域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副市长秦苏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秦苏良指出,此次培训正值《条例》施行在即和全市物业服务提升“突击战”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意义重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把握重点内容,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明晰各方权责、回应民生关切、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准确理解《条例》的核心要义与制度创新。要精心组织落实,推动《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营造人人知晓的良好氛围。他要求,市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要依据《条例》规定梳理调整自身职责,确保监管执法到位;乡镇、街道要切实扛起属地责任,加强对业主组织组建和运行的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要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与透明度。
培训特别邀请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副教授皇甫婧琪,为参训人员解读《条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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