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我局在办理案件中查扣一笔无主财物(14万元现金),至今无人认领。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望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前往我局认领,逾期未到,我局将依法处置。
黎城县公安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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