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诈骗分子紧盯老年人防范意识较弱、信息获取渠道相对单一等特点,频繁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造成不少老年人财产损失。
案例介绍
刘阿姨接到自称“某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语气严肃地说:“您涉嫌一起洗钱案件,已被列为网上通缉人员,案件由检察院特殊专案组办理,需要您配合调查,否则将立即逮捕。”刘阿姨一听慌了神,对方随即转接了“检察院王检察官”,“王检察官”通过微信发送了伪造的“逮捕令”和“协查通知”,上面有刘阿姨的照片和身份信息。“王检察官”要求刘阿姨绝对保密,不能告诉家人和朋友,否则会影响案件的侦破。随后,“王检察官”以“资金清查”“保证金”为由,让刘阿姨提供银行卡号、密码及短信验证码,并诱导她通过手机银行从信用卡中贷款2.9万元,全部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刘阿姨按照要求操作后,对方电话再也无法接通,此时2.9万元已被转走,信用卡还需偿还贷款,刘阿姨损失惨重。
案例分析
此类冒充公检法的电信诈骗,主要通过以下套路实施:
◆ 制造恐慌 突破心理防线 ◆
诈骗分子利用老年人对“公检法”机关的敬畏心理,以“涉嫌犯罪”“被通缉”等话术制造紧急氛围,让老年人在恐慌中失去判断力,不敢质疑。
◆ 伪造证件 增强可信度 ◆
通过微信、短信等渠道发送伪造的“逮捕令”“协查通知”,甚至通过“改号软件”模拟公检法机关电话,让老年人误以为对方身份真实。
◆ 要求保密 隔绝外部提醒 ◆
以“案件涉密”“防止串供”为由,禁止老年人告诉家人或朋友,切断其获取帮助的渠道,避免骗局被识破。
◆ 诱导转账 骗取财产 ◆
以“资金核查”“保证金”“安全账户”等名义,要求老年人提供银行卡信息、转账汇款,甚至诱导其使用信用卡贷款,将资金转移至诈骗分子的账户。
温馨提示
◆◆牢记“公检法不会通过电话办案”
公检法机关办案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会当面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绝不会通过电话办理案件。
◆◆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务必多方核实
任何要求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的行为都可能是诈骗。
◆◆不点击陌生链接,不下载不明软件
诈骗分子可能通过链接或软件获取手机信息,老年消费者要时刻保持警惕,不点击、不透露、不转账。
交通银行长治分行提供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