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是许多人可能遇到的情况。这时,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我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又能拿到多少?本期普法课堂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梳理关于经济补偿的常见情形与计算标准,助您明明白白维权。
一、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者“被迫离职”: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据此解除合同。包括: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劳动者自身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
用人单位主体消亡: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的计算核心在于两个因素: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
年限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工资标准: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税前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双封顶”规则: 如果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经济补偿应在何时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原庞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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