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晶晶 通讯员庞紫馨报道: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连日来,沁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李俊华、张静带着关爱与责任走进沁县东风小学、胜利小学,开展了一场以“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校园欺凌不仅有肢体上的伤害,更包括语言欺凌、社交欺凌、财产欺凌及网络欺凌等多种形式。”法治副校长的话掷地有声,提醒学生们要时刻保持警醒,勇于对欺凌行为说“不”。活动当天,法治副校长身着庄重的检察制服,向学生们阐述了校园欺凌的五种表现形式及严重后果,强调了对校园欺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为让学生更加直观地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法治副校长精心准备了一系列真实案例,从“起外号”到肢体冲突,从网络霸凌到社交孤立,每一个案例都触动着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弦。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和深入浅出的法律剖析,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他们提醒学生,校园欺凌并非遥不可及,可能就潜伏在我们身边,需要我们共同防范化解。同时鼓励同学们要勇敢站出来,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治副校长利用专业优势,开展法治宣讲,主动化解校园欺凌等难点痛点问题,在“法育”的同时贯穿“德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和各学校间的合作,共同推进校园法治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