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热点,特别是房产加名、彩礼归属等实际问题。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夫妻双方明确财产权益,预防纠纷。
父母出资购房的法律认定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认定为子女个人婚前财产;部分出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出资部分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登记在双方名下,原则上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有明确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无明确约定时,全额出资且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部分出资或登记在双方名下,原则上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婚前受赠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受赠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赠与的房产以登记时间为准,结合赠与意思表示;车辆以登记名称为重要参考;现金需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证据。意思表示证据通常为赠与声明、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借款与赠与的区分
有书面借款协议,认定为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书面协议,综合考量出资时的意思表示、当地婚姻习俗、出资后的资金流向、夫妻双方的偿还行为等因素。
父母出资被认定为借款时,夫妻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一方单独借款但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由借款人个人承担。
借款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赠与建议进行公证,财产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同时保留银行转账凭证,注明款项用途,大额资金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婚前房产加名问题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加名视为赠与行为,房产转为共同财产,需办理正式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婚前贷款房产的婚前首付部分仍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加名后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加名问题
婚后共同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议进行公证,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归属,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特殊情形处理
婚前父母出资婚后子女还贷: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首付+还贷”模式:首付部分按出资性质认定,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的法律性质
彩礼的认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合理范围内的彩礼属于赠与行为。
彩礼返还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
房产分割原则
离婚时房产分割:协商优先原则,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夫妻财产问题既涉及法律法规,也关乎家庭和谐。夫妻双方在重大财产决策前应充分沟通,对于彩礼、房产加名等重要财产事项,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固定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必要时进行公证,既保障权益,也能预防纠纷。
(原庞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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