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长治日报
04:法治
普法课堂
著作权知多少

  著作权是创作者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原创性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著作权的归属、限制及侵权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著作权保护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电影、电视剧等);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著作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即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职务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员工为完成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若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如工程设计、软件),著作权归单位,作者享有署名权。

  委托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合同约定优先;无约定时,著作权归受托人(创作者)。

  合作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可分割使用的,作者可单独行使权利(如合著书籍的不同章节)。

  著作权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多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情况包括: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介绍、评论或说明问题适当引用;新闻报道中的必要引用;学校课堂教学或科研少量复制;图书馆等为保存版本需要复制;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不向公众收费);对公共场所艺术品进行临摹、摄影等;将中国公民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其他合理情形。

  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需支付报酬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作者声明不得转载的除外);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的作品(电影、视听作品除外)。

  著作权保护期限

  自然人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截至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以最后一位作者死亡时间计算。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的,创作完成后50年)。视听作品、摄影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超过保护期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可自由使用(但人身权如署名权仍受保护)。

  著作权侵权与法律责任

  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网络传播作品;剽窃他人作品;未经许可改编、翻译作品;故意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信息(如署名、水印)。

  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最高10倍违法经营额);严重侵权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应遵守合理使用规则;创作者也应主动登记版权,留存创作证据,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 © right 长治日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资讯
   第03版:社会
   第04版:法治
   第05版:金融
   第06版:健康
   第07版:文苑
   第08版:消费
文字作品的著作权边界
著作权知多少
冒名入职引发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上党晚报法治04著作权知多少 2025-06-25 2 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